事实婚姻可以家属签证吗?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叫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有以下四个要件: 一、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有结婚的意愿;二、当事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三、事实婚一般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四、事实婚后已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形成了稳定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满足以上四点才算是事实婚姻哦~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之后的则不受保护了!如果您的爱人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的,那是不存在事实婚姻的,就不算合法夫妻哦~ 如果双方均不是中国国籍的,这种情况就更好办了,因为你们根本就没结婚过嘛!您说对不对呢?
如果您们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的婚,那么你们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他当然有资格给您办家属签证啦!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喔—— 虽然你们是事实婚姻,也符合办理家属签证的资格,但是由于现在办理家属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以及离婚证明的公证双认证(除非您是在韩国登记结婚的),所以为了节省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大家直接去把结婚证补办出来再办理比较好哈! 至于怎么办理?这个我倒是能帮到你一些。
其实办理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的流程差不多,都是先开具相关的公证书,然后拿到外事办或者大使馆/领事馆做认证,等认证完事之后拿着这些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不过有些地区可能需要先在民政局开一份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去办理公证书,有些地方可能就直接让去办一个未婚证明了…… 所以建议大家可以打一下自己当地派出所或者是民政局的电话确认一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哦~